原帖由 刀巴001 于 2013-2-6 11:52 发表 [bbs=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88776511&ptid=4628329][/bbs] “啤酒薯片”都被3楼喝过嚼过了,你拾人牙慧吃人口水,再经“细细品尝”,果然“快哉”?口味够重,深表叹服!对你这”口水帝”除了顶礼膜拜之外,再无他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