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aoziji 发表于 2011-10-10 13:09   全显示 1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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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主留言
樱井智蔵(2011-10-11 04:22): 已经写了超重口了,请尊重作者的创作,下不为例
强烈建议把这篇发到另类酷文区,口味太重了!发那边打上人妖标签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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