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oard logo

标题: [已处理] 强烈抗议 BBSS333 留情 乱删帖乱扣分!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wudawen    时间: 2010-5-27 20:14     标题: 强烈抗议 BBSS333 留情 乱删帖乱扣分!

看到论坛电脑板块上写着   发现独门技巧不要忘了发帖哦  作为一名会员我发现了独门技巧是不是应该和大家分享呢?于是我就发了名为任务管理器单手就能呼叫 这个帖子。帖子内容如下:
引用:
我们常用CTRL+ALT+DEL来呼出任务管理器,在电脑操作的工作中很麻烦,还得放下鼠标来按DEL。现在你只要用你左手的大姆指同时按住键盘左侧的CTRL和SHIFT再用你的中指按ESC,你看看,任务管理器是不是出来了?单手也能呼叫任务管理器~是不是对你有所帮助呢?

平时我们呼叫任务管理器都是双手 CTRL +ALT+DEL 我现在这个方法可以单手操作算不算小技巧?
我很高兴得把这个信息和大家分享。可是今天上线发现 三条消息分别是 BBSS333  和  留情 的管理操作信息
这是由论坛系统自动发送的通知短消息。

以下您所发表的帖子被 BBSS333 评分。 引用:
我们常用CTRL+ALT+DEL来呼出任务管理器,在电脑操作的工作中很麻烦,还得放下鼠标来按DEL。现在你只要用你左手的大姆指同时按住键盘左侧的CTRL和SHIFT再用你的中指按ESC,你看看,任务管理器是不是出来了?单手也能呼叫任务管理器~是不是对你有所帮助呢?

发表时间: 2010-5-25 19:15
所在论坛: 电脑问题应用交流区
所在主题: 任务管理器单手就能呼叫

评分分数: 金币 -15 枚
操作理由: 无意义帖子--请重新阅读版规!

这是由论坛系统自动发送的通知短消息。

以下您所发表的主题被 BBSS333 执行 关闭 操作。

主题: 任务管理器单手就能呼叫
发表时间: 2010-5-25 19:15
所在论坛: 电脑问题应用交流区

操作理由: 违规

如果您对本管理操作有异议,请与我取得联系。
这是由论坛系统自动发送的通知短消息。

以下您所发表的主题被 留情 执行 删除 操作。

主题: 任务管理器单手就能呼叫
发表时间: 2010-5-25 19:15
所在论坛: 电脑问题应用交流区

操作理由: 无意义帖子--请重新阅读版规!

如果您对本管理操作有异议,请与我取得联系。


技巧虽然小但是很实用,或许你手多用不上,但是不代表其他会员不能从中学到什么。我觉得再小的技巧也是会员的一种分享精神,难道电脑区只能发求助帖?再者违规在哪里?交警开罚单上面还写违规第几条。希望大家能评评理。

对了我还看到一个帖子如下
http://67.220.91.30/bbs/thread-3070263-1-1.html
一条命令让你电脑启动加速!以前在朋友的电脑上 开机的时候 任务管理器里面的进程N多,乱七八糟的一大堆,有些不能再程序的启动项里面找到 禁用,后来 自己在电脑上试验  在开始 运行里面输入  “msconfig” 回车后, 可以看到“系统配置使用程序”的界面  在启动和工具里面可以看到全部的启动项  启动里面 隐藏微软的启动项  其他的基本都可以不要, 工具里面 除了 ctfmo (输入法) 其他的可以选择加载在启动里面
    我的电脑没带杀毒软件 任务管理器提示进程为19给进程 , 开机 关机很快 呵呵  大家觉得卡的话 可以去试一下
         觉得有用的话 给颗红星吧 各位大大 小的第一次发帖
BBSS333  留情两位,是不是这个你们也都知道呢?违规阿!还不快去删?把会员积极性打击了你们就乐意了吧!
作者: 项羽888    时间: 2010-5-27 20:23

3发布电脑应用的小技巧,必须写明技巧介绍,使用平台,并且附上能证明自己亲自测试过的图片;转载网上的或者发表自己没测试过的技巧将作违规处理。

所谓无意义应该是指的这一条,这是电脑交流区的版规节选,楼主是否发了图片?

另:其实可以先PM沟通一下~
作者: 154533837    时间: 2010-5-27 20:31     标题: 【电脑问题应用区】版规 详细评分扣罚标准 嚴厲執行

自从今年八月开始实行新版规,本版已经不再接受网上转载的帖子和软件,发表小技巧也有了严格的规定。但是新版规公布以来,依然有不少会员我行我素,照样转载网上的文章,照样发表不能证明自己使用过的软件和技巧,等等。为什么要禁止这类帖子?因为,很多人利用转载文章来赚积分,他们本身不一定了解帖子的内容,甚至不知道里面是真是假,统统好像倒垃圾一样把文章发过来本版,这是一种不负责的态度。盲目转文章,甚至2006年本版就发表过的文章都当成新技巧来发,这种不负责的行为给其他人带了了误导,困难。对于那些真的是认真发文的朋友,我们表示感谢。但是很多人通常都是口口声声说自己试过,不能给出证明;有些人也回信息说“版主你有没有试过?”这里每天这类帖子很多,我们不可能一个一个试,我们的电脑不是实验室的白老鼠,而且你既然发帖,就应该又发帖者本人来证明亲自测试过,口讲无凭,那些病毒贴谁不是吹得天花乱坠的?希望你们能谅解我们版主的工作。因为一个坏帖子的破坏往往大于100个好帖子的贡献。因此新版规对发表帖子作了严格的规定。怎么证明发帖的人亲自测试过?最简单就是用图片截取你使用这个软件的过程:单单一个图片不算,图片上有SIS和你ID水印也不算,图片的内容有SIS和你ID的信息,可以考虑。另外电脑板不提供上传,所以发文者必须自己找空间上传,然后引用过来。
作者: 项羽888    时间: 2010-5-27 20:32

如果发表的帖子不符合发文标准,版主将会事情况作出处罚。处罚最低扣5金币,最高可以删ID。
删贴和扣分都会给你短消息通知。在电脑版为什么删贴,为什么扣分,你可以回复短消息或者发短消息询问;
但是如果版主再次确认是因为不符合发贴规定被删贴被扣分,版主可以不必回复你的信息。

以上是电脑区版规对违规处理以后的说明~

给楼主版规的链接去看看正确的技巧帖发帖示例吧(在最后)
http://67.220.91.017/forum/thread-3015929-1-1.html
作者: 154533837    时间: 2010-5-27 20:34

我百度了下
你这个文章是转载的 百度第一页最早发表是09年6月
不说有没有意义
就单单是转载 就够删你帖子的 当然除非你能证明这个确实你是首发
PS:阿吉 验证邮箱用什么啊 雅虎2天都没收到验证~
作者: wudawen    时间: 2010-5-27 20:51

引用:
原帖由 154533837 于 2010-5-27 20:34 发表
我百度了下
你这个文章是转载的 百度第一页最早发表是09年6月
不说有没有意义
就单单是转载 就够删你帖子的 当然除非你能证明这个确实你是首发
PS:阿吉 验证邮箱用什么啊 雅虎2天都没收到验证~
我发表一个我知道的技巧还要满世界找有没有其他人知道?笑话
作者: 项羽888    时间: 2010-5-27 20:58

本版规则
新人积分来之不易,发贴前请看置顶帖!网上别的地方能找到的软件、帖子一律不保留并处罚!不讨论黑客类,破解类,流氓类,盗版类话题。详细版规, 奖罚标准有重大更改,请看本版置顶帖。触犯版规扣分莫怪!

这句话就在电脑区版面的正上方,管理是按版规执行的,我们是参照版规对楼主的问题作出回应~
作者: 154533837    时间: 2010-5-27 21:00     标题: 回复 6楼 的帖子

别狡辩了 事实胜于雄辩
连文字措辞都一样的段子 你说是你手打的 巧合?
谁信啊~
“很多人利用转载文章来赚积分,他们本身不一定了解帖子的内容,甚至不知道里面是真是假,统统好像倒垃圾一样把文章发过来本版,这是一种不负责的态度。盲目转文章,甚至2006年本版就发表过的文章都当成新技巧来发,这种不负责的行为给其他人带了了误导,困难。对于那些真的是认真发文的朋友,我们表示感谢。但是很多人通常都是口口声声说自己试过,不能给出证明;有些人也回信息说“版主你有没有试过?”这里每天这类帖子很多,我们不可能一个一个试,我们的电脑不是实验室的白老鼠,而且你既然发帖,就应该又发帖者本人来证明亲自测试过,口讲无凭,那些病毒贴谁不是吹得天花乱坠的?”
说的就是你~
作者: ~小少~    时间: 2010-5-27 21:08

兄弟,你既然认为版主扣错了,为什么不先PM版主磋商,用得着在这开帖吗?
你的帖子里所说的内容先不要说它是否转载,但之前已经有很多类似的发上来,只不过以前电脑区的版规没有现在这么严格而已。
你可以再重新看看电脑区的版规,对于转载帖.重复内容帖.无意义帖……都已经有了清楚的说明,包括扣罚标准,而对于技巧帖更加有详细的规定。
如果每个人都一句半句发点东东上来,就说我的是技巧帖子,那还要版规干嘛?
兄弟请仔细看清电脑区关于如何是无意义的帖子的定义。
作者: wudawen    时间: 2010-5-27 21:20

引用:
原帖由 BBSS333 于 2010-5-27 21:08 发表
兄弟,你既然认为版主扣错了,为什么不先PM版主磋商,用得着在这开帖吗?
你的帖子里所说的内容先不要说它是否转载,但之前已经有很多类似的发上来,只不过以前电脑区的版规没有现在这么严格而已。
你可以再重新看 ...
明白了,怪不得电脑区现在都是求助帖。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~祝愿电脑版块规矩越来越严
作者: Aaron    时间: 2010-5-27 22:39

花这么长的时间写个投诉帖子不值得.把这时间用在发贴回帖上面15个金币早回来了,人又不上火,何必呢!
另外:网络各论坛本身就是个染缸来的,什么样的人都有,遇上好说话的他还可以与你沟通一下的.
遇上那狂傲自大的一扛子打死你也会有的,别太较真了兄弟!
作者: ggyy3622    时间: 2010-5-27 22:42

多阅读下版规,做人低调点总是没有坏处的。期待你的好贴。
作者: 154533837    时间: 2010-5-27 22:43     标题: 回复 11楼 的帖子

说话有点分寸
难道是非黑白 谁对谁错 你看不出来?
作者: cs0601    时间: 2010-5-28 13:16

官对,民错。古来如此,尔等居然争执起 是非黑白。世间还存在这个东西吗?
作者: 弹指红颜老    时间: 2010-5-28 13:33     标题: 回复 14楼 的帖子

这条道理在SIS不一定是对的。只要投诉有道理,确实是管理员扣错了,那绝对会取消扣分,并向会员道歉的。如果失误比较严重,还会给予管理员一定的处分的。这类事情的在投诉区还是经常有的,在SIS民告官还是有很多成功的例子,这个就是和现实社会的区别了。
作者: zhonghua1980    时间: 2010-5-28 16:00

我不同意你说的话,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——伏尔泰。我认为大家辨认一下很好吗,SIS还是民主的。
作者: wudawen    时间: 2010-5-28 18:08

不知道我帖子前面的标题是谁帮我改的?  [理据不足,投诉不受理] ?当事人BBSS333是否有权修改这个区帖子标题的权限?
作者: 神出鬼没    时间: 2010-5-28 18:55     标题: 回复 17楼 的帖子

所有投诉不成功的主题都是前面这个标签。

和你好好说,BBSS333其实是从轻处罚的你,你的是在网上转载的内容,然后用了一部分,你承认不,你敢说你的内容字字都是自己打出来的么,只要是转载的都规定扣30删除,你的帖子没有什么实质的意义,所以按照无意义帖子来处罚,所有管理处罚都是按照版规来实行的。




欢迎光临 SiS001! Board - [第一会所 关闭注册] (http://162.252.9.7/bbs/) Powered by Discuz! 7.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