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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[交流] 建议.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狼者无敌    时间: 2008-12-15 11:59     标题: 建议.

我已了解了新的版规,非常支持论坛的新举措,只是没有对每天的回帖的总量并没有明确的规定,建议明示一下,让大家看的明白.
作者: 赌魔    时间: 2008-12-15 12:23

每个板块发帖都有不一样的规则说明。发帖数量应该看板块而定。
而本身只要不超过3个月内有发帖或者回帖,帐号就不会被删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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