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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短篇] 笑话三则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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笑话三则2

1. 本人是学法律的,一次上刑法课 老师说:”我们今天讲下主犯,主犯,可以用电饭锅煮,也可以用铁锅煮。。。 好了老师,别闹了 什么是主犯呢?主犯就是:把米放锅里,然后加点水。。。哈哈哈~” 然后他自己靠墙乐去了,留下我们在下面凌乱。。。尼玛。。这老师。。。

2. 昨天和一个女同事逛街,女同事比较瘦小,又长了张娃娃脸, 路边有个书摊,我们就凑过去了, 女同事翻来翻去,貌似没有找到想要的书, 这时候卖书的大爷发话了:“孩子,别在这边翻了,左边那三摞才是带拼音的”。 我当时憋到内伤……

3. 昨天晚上跟朋友去饭店吃饭,吃完后有抽奖活动, 当时我从抽奖箱里拿出纸条,大声地念道:“哇!啤酒10斤!” 然后,饭店的服务员在一旁冷冷地纠正我说道:“是啤酒1听。。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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